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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助理人員協助服務申請

 

為協助本校特教生適應校園,提供生活及課業上的協助。

 

申請方式:

(一) 本校學生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其障礙影響課業或在校生活者為優先,得申請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

(二) 申請者需填寫「國立中山大學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申請表」(附檔),經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審定。

(三)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依申請者推薦人選進行審核,通過即為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若推薦人選無法通過審核,則由輔導人員與系所協助遴選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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