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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病毒性腸胃炎預防

【宣導】病毒性腸胃炎預防

鑒於近期監測腹瀉群聚事件有增加趨勢,為防範病毒性腸胃炎於校園傳播,

本組配合疾管署及教育部宣導:

(一)落實通報制度:依規定,如發現符合「學校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通報條件之個案,健康中心將於24 小時內通報轄區衛生所並配合疫調。

(二)加強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落實正確洗手(如廁後、進食前)、不生食、不生飲,並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若出現病毒性腸胃炎相關症狀應居家休息至症狀解除至少 48 小時後再返校。

(三)環境維護:敬請各單位維持環境之清潔與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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