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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檢送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檢送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號函及112年5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號函辦理。

二、配合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爰修正旨揭指引,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病假處理方式,自112年8月15日起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惟中重症仍維持支持性給假(附件一、附件二)。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窗口: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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