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甄選
【公告】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甄選
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甄選
二、申請資格與條件
- 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
- 已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符合諮商心理師考照資格。
- 已完成一學期課程實習。
三、招收名額:2位
四、實習內容
- 本組可提供之實習內容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與衡鑑、心理 衛生預防推廣、班級輔導、輔導行政工作等。
- 實習心理師每週固定值班四天,每天八小時,逢例假日不必補班;若有執行實習內容工作加班時,得申請補休;請假需事先告知,並補足實習時數。
實習時間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
五、實習之權利與義務
- 無固定津貼,擔任心理衛生推廣活動講師或帶領小團體,將視經費提撥狀況,核予鐘點費。
- 免付實習費用。
- 每周提供專業督導時數至少1小時,並視實際需要提供不定期之行政督導。
- 學期與寒暑假期間,提供團體督導或專業進修訓練等。
- 實習期間應遵守中心規定及專業倫理,如有任何違反或嚴重疏失,經中心會議決議得終止實習契約,並得不授予實習證明書。
- 實習期間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 實習期滿且通過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六、申請辦法
- 申請文件:
- 全職實習申請表(如附件)。
- 接案經驗統整(如附件)
- 全職實習計畫書(含實習動機、實習期待,格式不拘)。
- 自傳(含諮商學習歷程反思,限一張A4以內,格式不拘)。
-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申請文件請勿超過10頁並彙整成一份pdf檔。
以email寄至ys461@mail.nsysu.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115年度全職實習-學校姓名」。
2. 上述文件請以email寄至ys461@mail.nsys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115 年度全職實習-學校姓名」。
3.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日)23:59止,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將個別通知面試時間。預計114年12月17日(三)進行面試。
4. 本組收到申請文件後將於當天回信確認,若於寄件三天後仍未收到確認信件,煩請來電告知。
- 上述說明若有未明之處,請與本組承辦人鄭雅心諮商心理師聯繫
(07)525-2000轉2236,ys461@mail.nsysu.edu.tw
- 本辦法若有更新修訂,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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