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中山大學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延長至113/7/5)
【公告】國立中山大學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延長至113/7/5)
【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延長至113/07/05)
- 職稱:
- 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1名)。
-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1名)。
- 應徵資格:
-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 具心理師證照。
- 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經驗佳。
- 具英語諮商能力尤佳。
- 工作內容:
- 系所輔導工作(含本國籍、外籍學生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實施與解釋、新生班級座談、高關懷學生之追蹤輔導、危機與轉介個案之處遇、追蹤…等)。
- 協辦全校性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及執行(生涯、性平、初級預防、學院活動等主題活動)。
- 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 晚上輪值(學期期間每週約乙次)。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待遇:依本校約用行政人員薪酬標準相關規定辦理。
- 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固定薪資46,410元,試用期三個月為43,41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固定薪資46,410元,試用期三個月為43,41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 聘用時間:
- 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通過考核且計畫通過隔年可續聘。
-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6月29日)。
- 應徵資料:
(一)請備妥以下文件資料:
-
- 履歷自傳(請依附件-履歷自傳格式填寫,並附上近照乙張)。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心理師證照影本。
-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各類證照或英文檢定合格證書)。
(二)意者請備妥應徵資料,請於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掃描成冊,E-mail至ys461@mail.nsysu.edu.tw(請勿寄紙本資料) ,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諮商心理師-姓名」,為避免資料遺漏,爰請留意是否收到信件回覆或來電確認。
(三)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收件至113年07月05日(五)止,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面試日期:屆時通知。
- 面試結果:面試結果簽呈核定後公告於本組網站(http://ccd-osa.nsysu.edu.tw/index.php)【諮商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用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擇優得列候補數名。
相關資訊: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7-5252000分機2236(鄭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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