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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

【公告】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

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

一、職稱:

(一)校聘約用或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1~2名)。

(二)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1名)。

二、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具心理師證照

(三)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經驗佳。

(四)具英語諮商能力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系所輔導工作(含本國籍、外籍學生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實施與解釋、新生班級座談、高關懷學生之追蹤輔導、危機與轉介個案之處遇、追蹤…等)。

(二)協辦全校性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及執行(生涯、性平、初級預防、學院活動等主題活動)。

(三)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四)晚上輪值(學期期間每週約乙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待遇:依本校約用行政人員薪酬標準相關規定辦理。

(一)校聘約用或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44,620元起,試用期三個月41,62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二)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固定薪資44,620元,試用期三個月為41,62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五、聘用時間:

(一)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

(二)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若通過考核且計畫通過隔年可續聘。

(三)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6月29日)。

六、應徵資料:

  (一)請備妥以下文件資料:

  1. 履歷自傳(請依附件-履歷自傳格式填寫,並附上近照乙張)。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心理師證照影本。
  4.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各類證照或英文檢定合格證書)。

(二)請備妥以下文件資料:意者請備妥應徵資料,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掃描成冊,emailes20617@mail.nsysu.edu.tw(請勿寄紙本資料) ,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諮商心理師-姓名」,為避免資料遺漏,爰請留意是否收到信件回覆或來電確認。

  (三)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 

七、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收件至112年3月14日(二)止,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八、面試日期:屆時通知。

九、面試結果:面試結果簽呈核定後公告於本組網站(http://ccd-osa.nsysu.edu.tw/index.php)【諮商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用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擇優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十、相關資訊:歡迎電洽07-5252000分機2232(張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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