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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花蓮縣政府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實習】花蓮縣政府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一、申請對象:設籍本縣4個月以上,以111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止(郵戳為憑)。

三、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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