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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二節 第一級預防

第四章第二節 第一級預防

 

Q5:第一級預防做些什麼?

A: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自傷。對象-校園內全體教職員工生。

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Q6:如何進行第一級預防?

A:可以由個人面、學校面、制度面及法律面來制定策略,確立自殺的危險因子與保護因子,進而努力增加保護因子,並降低危險因子。

Q7:如何才能增加保護因子,以及降低危險因子?

A:可以從幾個層面來著手:

1.個人層面。

2.學校層面。

3.法律層面。

4.制度層面。

Q8:個人層面是指什麼?

A:「個人層面」指的是加強個體自身的壓力管理、危機管理,也就是個人自身對於壓力調適的狀態,使得個體可以因應外在環境的壓力,並且進行適當的調適,因而可以順利且正常地維持一般生活功能。要特別注意個體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病史,或是一些生理方面的問題;也要協助處理這些精神、生理方面的狀況,以達到一個較好的生活適應。

Q9:何謂學校層面?

A:「學校層面」指的是學校要宣導自殺學生的防治與及早發現有自殺危險性的學生,並且學校要有一個從發現到處置的完整流程,確立學生不會有任何疏失。因此,學校平時要有一些促進健康的活動和輔導學生的機制,並建立校園全體教職員工生對於自殺個案、自殺行為的正確觀念。而學校層面的守門員

Gatekeeper指的是老師、導師、教官、宿舍管理員或輔導員及駐警,這些在第一線可能接觸到自殺個案的人員,需要有特別的敏感度,還要有緊急處理流程的熟練以及具備這些緊急處理的技巧;因此,應加強第一線人員的自殺危機處理能力,以及對於自殺高關懷群的敏感度。

Q10:制度層面及法律層面又是指什麼?

A:「制度層面」、「法律層面」指的是社會、法律應該重視自殺這個嚴重的議題,研擬有效且適當的自殺處理標準流程與媒體報導規範,並在平時致力於對社

會大眾進行自殺行為、自殺個案的輔導及宣導。        

Q11:要降低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有哪些具體方法呢?

A

  1. 在學校方面,具體措施包括:
  1. 安排成長團體與工作坊以及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等通識教育課程或大眾演講,促使同學們生活更有意義且身心更健康,以增加保護因子。
  2. 培養學生的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技巧及問題解決能力,使學生在面對壓力時能因應自如,不致因受困、無助或無望而興起自殺的念頭與行動。
  3. 舉辦疾病的預防衛教等活動,以及增加非心理專業人員如導師及全體學生等對心理疾病的認識與辨別。
  4. 培養輔導人員(如教師與輔導老師對心理疾病的認識與敏感度,以便能適時轉介。
  5. 提供 24 小時緊急求救專線與治療資源,讓同學在緊急困境下可以立即求救,可以降低自殺的危險性。
  6. 限制自殺方式的取得途徑,像是自殺工具如槍械、藥品、致命藥物等的限制取得,同時加強校園的安全防護,這也是一道關鍵性的預防措施。

此外,在實施校園自殺防治相關課程時必須注意,若只是實施課程, 並不會增加學生的求助行為,但是對於那些曾經有過自殺行為的學生,反而會被這種課程所困擾;因此,這種課程設計很可能是無效的自我發覺方式。當學生已經有憂鬱或困擾的問題產生時,不當的自殺防治課程可能會帶給學生不正確的自殺防治觀念。因此,要謹慎注意校園自殺防治課程是否能幫助學生對自殺態度有正向的改變。

  1. 在社區部分,可透過社區資源,例如經常舉辦一些關於自殺防治議題的演講,來使社區成員更有效地辨識其周圍的人之自殺意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校園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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