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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65歲以上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公告】115年65歲以上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一、健康檢查說明
(一) 檢查期間:115年1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 報到時間:上午8時至9時,請務必準時。

(三)不須預約,直接到高醫健檢中心參加健檢,高醫已建檔您的資料。

(四)健康檢查地點: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健康管理中心(健檢大樓二樓4號櫃檯)。

二、報到時請自行攜帶健保卡、身分證及教職員證,至高醫健康管理中心櫃檯報到。

三、健檢前2日請到健康中心領取糞便檢體盒,以收集糞便檢查。

四、注意事項:
(一) 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 諮健組(健康中心)網頁:網址:https://ccd-osa.nsysu.edu.tw/p/412-1091-23957.php?Lang=zh-tw

(二)若有疑問請洽諮健組(健康中心)官方LINE :@550rqipn

四、健康檢查法規依據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20條規定辦理,勞工應配合完成健康檢查,未依規定完成者,主管機關得依同法第46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
(二)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規定,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在職勞工,應每年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三)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年滿六十五歲之在職勞工,應每年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四) 健康檢查結果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健康資料管理。

敬祝 順心

學務處 諮商與健康促進組(健康中心) 關心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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