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計畫】新增8月課程(8月課程報名至8/17下午五點前)
[職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計畫】新增8月課程(8月課程報名至8/17下午五點前)
目的:於疫情期間,鼓勵暫時無法就業之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職業技能,並引導青年投入5+2等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
實施期間:109年6月30日至110年6月30日
適用對象: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適用課程:
1. 本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
2. 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上開規定課程,每月訓練總時數需達100小時以上,且訓練期間應至少30日。
青年參加步驟:
報名參加職前訓練課程(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Covid/LRE/Search.html)=>
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開訓後10個工作日內)=>分署於開訓後每30日將當期獎勵金撥入青年帳戶。
獎勵額度:
1. 學習獎勵金的發放額度如下
(1) 參加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課程:每月發給新臺幣8千元,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9萬6千元。
(2) 參加其他產業課程:每月發給新臺幣3千元,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3萬6千元。
2. 每月以30日計算,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始發給學習獎勵金,超過30日之畸零日數,依下列方式辦理:
(1) 訓練時數未達50小時者,發給半個月。
(2) 訓練時數達50小時者,發給1個月。
獎勵發放方式:符合資格之青年,分署將於開訓後每30日將當期獎勵金撥入帳戶內。
備註:
1. 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而領取學習獎勵金,以1次為限。
2. 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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