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臺北市政府109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申請開始
一、目的
為有效紓解特定對象因失業而影響子女就學權益,故提供本市大專校院特定青年暑期工讀機會,期培養自立自
強精神,並實地瞭解市政工作,培養未來之優秀人才,為國家社會服務。
二、對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國內各大專校院現正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已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
或二年制專科學校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不包含當年考上尚未就學者、夜校生、進修部學生、應屆畢業生、
延畢生及研究生)。
2、其本人、父或母其中1人,設籍臺北市4個月以上者(以報名日期4月23日為例往前推算4個月以上,即最遲
應於108年12月22日前設籍,且至今仍設籍臺北市)。
檢附證明文件:
(1)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學生證應蓋有108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無者應檢附在學證明影本或由學校註冊組於所附
學生證影本上蓋108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如表1)。
(2) 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如表1)。
(3) 最新申請之全戶新式戶口名簿(附詳盡記事)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電子戶籍謄本(附詳盡記事)1份。
(二)除具備「基本條件」外,若符合其他條件(請參閱簡章)之一者,優先錄取。
三、錄取名額
(一)本市就業服務處提供暑期工讀生名額203名,由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只限歷年未曾錄取本府暑期工讀者。
(二)本府人事處提供暑期工讀生名額137名,其中10%名額(14名)原則上保留予原住民學生。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親自送達:請上「台北就業大補帖(okwork)」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
點選報名→市府暑期工讀,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二)選填志願:採網路選填志願。
(1)、第1次參加者(歷年未曾錄取本府暑期工讀者):報名時僅能填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權管暑期工讀之職缺
(權管機關權責分配詳附件1),並請於填寫志願時填滿與就業服務處權管工讀總機關數相同之志願順位數,
未足額填滿志願順位數,且所填志願機關皆已額滿時,由主辦單位逕予分發。
(2)、歷年曾錄取本府暑期工讀者:於報名時僅能填列人事處權管暑期工讀之職缺(詳附件1),並請於填寫志願時
填滿與人事處權管工讀總機關數相同之志願順位數,未足額填滿志願順位數,且所填志願機關皆已額滿時,
由主辦單位逕予分發。
五、報名日期
網路報名自109年4月22日10:00起至109年5月8日23:59為止,逾期不受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期限內
(以發件日郵戳或快遞收件單據為憑)以掛號或快遞郵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六、辦理方式
(一)資格審查:就業服務處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09年6月3日下午5時將符合與不符合名單公告於臺北市
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eso.gov.taipei/)、台北就業大補帖(okwork) 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及臺北
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dop.gov.taipei/。
(二)資格複查:若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義,應於109年6月1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提出複查申請並以掛號或快遞郵寄送達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逾期不受理。109年6月17日下午5時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官網:
(http://eso.gov.taipei/)、台北就業大補帖(okwork)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及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dop.gov.taipei/,公布複查結果。
(三)依志願選填方式分發:於109年6月18日進行公開電腦抽籤(抽籤地點於公布資格審查名單時一併公告)。
七、洽詢電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服務專線:(02)2308-5231
[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