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桃園市立美術館109年暑期實習申請開始~(至5/22(五)截止)
[實習]桃園市立美術館109年暑期實習申請開始~(至5/22(五)截止)
一、對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之在學生,向本館提出申請後,經審核通過,並具備中文
聽說讀寫能力者,以義務性質至館實習。
二、實習期限:當年度暑假期間內,至少需200小時(約25天,一天8小時)。
三、實習地點:視本館及所屬場館業務需求配置。
四、實習名額:依當年度本館各組室需求。
五、實習內容:如附件。
六、申請流程:
備齊下列文件,於109.5.22(三)前送交諮職組辦理,逾時不候。
1. 填妥本館「桃園市立美術館學生實習申請表」(如附件)。
2. 自傳
3. 就讀學校公函或教授簽名推薦函一封(二擇一)。(學校會統一發函,如要另附推薦函也可以一併送至諮職組)
4. 實習計畫(述明在學所學與預定學習之本館實務之關係以及實習目標,限1,000字左右)。
5. 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獎懲資料。
6. 歷年學業成績單。
7. 身分證影本。
8. 學生證影本。
9. 一吋半身照片兩張。
諮職組承辦人:陳蘭怡,分機2263。EMAIL:lanyi@mail.nsysu.edu.tw
[實習作業要點、實習生需求、實習申請表、實習招募海報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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