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108年新住民子女新職人啟航培育營-活動報名截止時間至108年5月8日
[活動] 108年新住民子女新職人啟航培育營-活動報名截止時間至108年5月8日
壹、緣起
為讓新住民子女發揮自身優勢,瞭解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拓展國際視野與世界接軌,本署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辦理本活動,冀由5天4夜活動,為日後提供工作媒合、實習及就業作準備,以札根培育國家新南向人才。
貳、辦理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參、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僑務委員會及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肆、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研習日期:108年7月15日(星期一)至7月19日(星期五)共計5天4夜。
二、 研習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伍、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國人子女及新住民子女皆可參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住民子女: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不含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所生之子女,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居住在臺及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國人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 報名人數:60名學生(新住民子女須占學員總人數75%以上)。
三、 曾參加本活動者不得再報名。
四、 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課程規劃主軸以行銷企劃、製造及服務相關產業為主,並安排職涯發展、多元文化及國際經貿趨勢(大陸地區及東南亞職涯環境介紹)、行銷文創等課程。
(二)依課程內容規劃成果發表會,並安排學員成果競賽,優選者3組,禮券6千元。
(三)依專案課程內容,規劃2家企業參訪。
陸、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108年4月3日(星期三)至108年5月8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以書面報名為主,並檢附下列資料;各文件依序放信封袋,不需裝訂,信封標示「108年新住民子女新職人啟航培育營」,掛號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收」。
(1)報名表(含中文自傳) 。
(2)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有效學生證或學年度成績單) 。
(3)語言檢定或學習證明(無則免附) 。
(4)監護人同意書。
(5)經歷、特殊表現及得獎事蹟。
(6)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7)新住民子女請附戶籍謄本,國人子女附身分證影本。
※資料若經通知補正仍未齊全,視同不符合資格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報名表
為讓新住民子女發揮自身優勢,瞭解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拓展國際視野與世界接軌,本署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辦理本活動,冀由5天4夜活動,為日後提供工作媒合、實習及就業作準備,以札根培育國家新南向人才。
貳、辦理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參、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僑務委員會及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肆、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研習日期:108年7月15日(星期一)至7月19日(星期五)共計5天4夜。
二、 研習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伍、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國人子女及新住民子女皆可參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住民子女: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不含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所生之子女,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居住在臺及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國人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 報名人數:60名學生(新住民子女須占學員總人數75%以上)。
三、 曾參加本活動者不得再報名。
四、 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課程規劃主軸以行銷企劃、製造及服務相關產業為主,並安排職涯發展、多元文化及國際經貿趨勢(大陸地區及東南亞職涯環境介紹)、行銷文創等課程。
(二)依課程內容規劃成果發表會,並安排學員成果競賽,優選者3組,禮券6千元。
(三)依專案課程內容,規劃2家企業參訪。
陸、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108年4月3日(星期三)至108年5月8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以書面報名為主,並檢附下列資料;各文件依序放信封袋,不需裝訂,信封標示「108年新住民子女新職人啟航培育營」,掛號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收」。
(1)報名表(含中文自傳) 。
(2)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有效學生證或學年度成績單) 。
(3)語言檢定或學習證明(無則免附) 。
(4)監護人同意書。
(5)經歷、特殊表現及得獎事蹟。
(6)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7)新住民子女請附戶籍謄本,國人子女附身分證影本。
※資料若經通知補正仍未齊全,視同不符合資格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報名表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