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107年博物館暨地方文化館與藝術聚落暑期實習計畫開始申請(至4/28截止)
[暑期實習]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107年博物館暨地方文化館與藝術聚落暑期實習計畫開始申請(至4/28截止)
一、實習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其他相關系所之在校生 (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時間與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 以 107 年 7-8月間為主,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
三、申請文件:
(一)實習申請書 ,1份,請參閱附檔。
(二)一吋半身照片 ,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各 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四)信封封面 ,1張,請參閱附檔,請用 A4 信封將上述文件裝袋,並將封面黏貼於外。
四、申請流程:(暫定,將視收件情形調整,請依後續實際通知為準)
(一)寄送文件:自簡章公告日起至4月20日(星期五)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郵寄至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請參閱實習計畫簡章第九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面談:預計於 107 年 5月中旬 ,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報到 :預計於 107年 5月底前,由各館回覆實習確認訊息,並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五、檢附「實習計畫簡章」、「實習單位名冊暨工作說明」一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其他相關系所之在校生 (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時間與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 以 107 年 7-8月間為主,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
三、申請文件:
(一)實習申請書 ,1份,請參閱附檔。
(二)一吋半身照片 ,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學生證影本 ,正、反面各 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四)信封封面 ,1張,請參閱附檔,請用 A4 信封將上述文件裝袋,並將封面黏貼於外。
四、申請流程:(暫定,將視收件情形調整,請依後續實際通知為準)
(一)寄送文件:自簡章公告日起至4月20日(星期五)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郵寄至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請參閱實習計畫簡章第九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面談:預計於 107 年 5月中旬 ,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報到 :預計於 107年 5月底前,由各館回覆實習確認訊息,並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五、檢附「實習計畫簡章」、「實習單位名冊暨工作說明」一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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