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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臺中榮民總醫院107年社會工作學生實習教學計畫

[實習]臺中榮民總醫院107年社會工作學生實習教學計畫

一、申請程序:
(一)申請方式:各校請先行遴選1-2名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依據本院社會工作學生實習教學計畫,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以公函方式向本院社會工作室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請勿裝訂成冊,以訂書針固定即可。
(二)申請文件:本院實習申請表、申請者自傳、申請者大學部一至三年級上學期之成績單正本(研究所申請者需檢附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實習計畫書、實習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表正本。
二、申請期間:107年3月1日(四)至3月9日(五)。
三、甄試應試:符合申請條件者應親自參加筆試與面談。應試日期為107年3月23日(五)下午1時30分起,地點於本院社會工作室會議室(研究所學生之實習申請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將函覆各申請學校,並簽訂實習合約。
四、實習期間:107年7月2日(一)至8月10日(五),計6週共240小時。
五、實習費用:各校之雜支×50%÷16週(1學期16週計)×6週。
六、申請本院實習者若B肝抗原、B肝抗體為陰性者,應先完成三劑B型肝炎疫苗注射,並檢附檢查報告後始符合實習資格。
七、本案連絡人為社工師陳柔佳,電話:04-23592525分機2935,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所附之實習教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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